海沧区教育局2015年秋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须知
(二)
尊敬的家长:
现将《2015年秋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须知(二)》公告如下,请认真阅读:
一、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已于7月11日截止,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3日。如果错过预报名时间,可以直接至现场进行确认,不受影响。各镇、街道将于近段时间陆续发放《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,请家长注意收取,如果家长在现场确认时间前还未收到《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也不受影响,《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不代表录取通知书,我们将根据公安系统数据给予现场确认。
二、本区户籍的拆迁人员子女,待拆迁资料审核通过后,系统会将报名学生信息转至拆迁安置所在的片区学校。
三、现场报名时应缴交的材料:
(一)本区户籍适龄儿童
1.适龄儿童的《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(由居委会发放,请及时领取)。
2.户籍证明,指适龄儿童与父(母)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,验原件,缴交户口簿主页、孩子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复印件。
3.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,家长持预防接种证至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接种证明,缴交证明原件。如有漏种疫苗,请及时补种(证明开具时间:周一至周四下午2:30-5:00,地点: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。
4.原省级示范小学(延奎小学),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由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家庭在片区内的入住证明,缴交原件。
(2)适龄儿童属独生子女的,需提供适龄儿童的独生子女证;若为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,请提供第二个孩子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,并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街道的计生证明。
(二)港澳台侨外籍人员及引进人才等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员子女
1.户籍证明,指适龄儿童与父(母)亲同一户籍居民户口簿,验原件,缴交户口簿主页、孩子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复印件或护照、台胞证等原件、复印件。
2.入学申请表
3.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,家长持预防接种证至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接种证明,缴交证明原件。如有漏种疫苗,请及时补种(证明开具时间:周一至周四下午2:30-5:00,地点: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。
4.由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家庭在片区内的入住证明,缴交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明细记录原件。
(三)本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
1.适龄儿童的《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》(由居委会发放,请及时领取)。
2.户籍证明,指适龄儿童与父(母)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,验原件,缴交户口簿主页、孩子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复印件。
3.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,家长持预防接种证至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接种证明,缴交证明原件。如有漏种疫苗,请及时补种(证明开具时间:周一至周四下午2:30-5:00,地点: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。
4.拆迁协议等符合拆迁政策的证明材料。
四、近期请家长关注www.xmhcedu.gov.cn网站,如有最新招生方面的通知将在本网站发布。
招生政策咨询电话:6589197、6583313。
海沧区教育局
2015年7月20日